政府施政 神明廟宇土地境遇大不同

政府施政 神明廟宇土地境遇大不同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灣民間信仰多元豐富,也因為信眾虔誠且有所需求而購地建廟情形普遍,但衍生出的問題也不少,各地方政府處理這類土地時也各有不同作法,新竹縣遇到都市計劃與廟宇衝突時,就打算藉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時,讓廟宇整建朝綠建築方向進行。

 

位在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與興隆路口的「三福宮」,是鹿場里里民的信仰中心,地方信眾希望能擴建。新竹縣長邱鏡淳在國際產業發展處處長林賢聲陪同下前往會勘時表示,由於土地公廟在台科大預定地附近,又緊臨法院用地,縣府將藉由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未來如果整建也將朝綠建築方面規劃。

新竹縣政府國際產業發展處表示,「三福宮」的土地所有權屬縣政府,「三福宮」又位於「公兒24」預定內,原是劃設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佔地約410坪),因為尊重地方民眾信仰,所以保留下來,未來將配合公兒整體規劃。邱鏡淳表示:地方信眾的心聲是希望能將土地公廟予以重建甚或擴建,縣政府會尊重地方的意見,將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配合都計做整體通盤檢討,配合城市建築,將生活層面提高。

至於台中市為全面處理台灣光復初期遺有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神明會等非法定名義辦理登記的地籍問題,自2008年7月起依實施計畫分6年14類土地清理;2011年7月起將陸續辦理「未依有關法令清理的神明會」及「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者」等2類土地代為標售作業事宜。

台中市地政局表示,以神明會名義、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的土地於清理公告後,屆期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時,除公共設施用地外,將由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標售價金將由國庫專戶保管10年,期間權利人可隨時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保管期間屆滿後,將歸屬國庫,但經二次標售而未完成標售者,囑託登記為國有。
 
台中市地政局指出,自2008年9月起清查公告「未依有關法令清理的神明會者」計269筆,截至目前申請登記中者計10筆,完成登記者僅5筆,待申請登記土地總面積約計156,817.46平方公尺,土地現值總額約計10億3,474萬餘元;2009年7月起清查公告「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者」計82筆,截至目前尚無人完成登記,土地總面積約計43,434.18平方公尺,土地現值總額約計4億7150萬餘元,申辦比例偏低。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神明會成員為籌集組織運作及聚餐聯誼的經費,該組織成員通常被稱為會員或信徒,以集資購置財產用其收益,如不動產的租榖、租金等,辦理該神明會祭典活動;惟顯現在神明會不動產上的土地登記名義,有神明名義、會社名義或其他名義,一般人事實上對這些組織與土地登記認知上會有部分落差,甚至從這類土地所有權登記資料上很難認定,甚至有部分產權性質與寺廟組織有糾葛不清情況,這些僅有神明或會社名義的土地所有權人外加值年爐主的管理人名義登記,造成目前處理神明會難以認定其成員的主要問題。